
4月2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昆明市新能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开发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新能源开发的总体要求,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为导向,综合考虑资源条件、电力供需、生态环境保护、要素保障等因素,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能开全开、能快尽快”原则,满足开工条件即可组织实施,大力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同时,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积极开展“千村万户沐光行动”,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原则,以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产业园区等多场景应用分布式光伏为重点,优选项目业主,推动项目建设,禁止各级政府指令性安排项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