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求意见稿的通知中提出给予实现销售的动力及储能电池补贴0.1元/Wh。补贴总销量上限为115.5GWh,即最高补贴金额为115.5亿元。补贴执行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政策所称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企业,是指在南宁市辖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且企业动力及储能电池产能规模不小于55GWh。
据悉,广西南宁注册电池企业达1000多家,特斯拉、比亚迪等下属子公司也在其中。主要电池企业有30多家,南宁此项政策有助于电池企业及配套产业链在南宁集聚,有利于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的发展,对于做大做强南宁新能源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南宁市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扶持政策》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支持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动力及储能电池推广应用,做大做强南宁市新能源产业,促进产品销售,推进新能源产业化,我局起草了《南宁市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扶持政策》。现公开征询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文件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5月22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或登录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117.141.131.185:8001/po/f),向南宁市工信局提出意见并附理由。
通讯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械装备科
电话:0771-5776433;
邮编:530022;
邮箱:nnsjwz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