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2 年第二批次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其中光伏、风电指标各1.5GW,共计3GW。并提出竞争性配置方案,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比例设为P。申报比例P不得低于5%。电化学储能电站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其他参数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对租赁或自建省内电化学储能电站落实市场化条件的申报企业(不含 2018年及以前核准风电项目配套储能电站),每有1万千瓦时电化学储能电站于2022年9月30日前建成并网的,对租赁或自建该储能电站申报企业加0.1分。第一批次竞争性配置已加过分的储能电站,本次不再加分。
拟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











